全校师生:
根据《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评审文件的通知》(长大人〔2016〕55号)、《长安大学学生综合测评实施办法》相关文件内容,参与挑战杯、创青春系列竞赛的学生及指导教师可获得相应奖励与成果认定,详情见附件1:挑战杯、创青春系列竞赛教师奖励及成果认定办法;附件2:挑战杯、创青春系列竞赛学生奖励及成果认定办法。如有疑问,请联系校团委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实践指导部
联系电话:82334068、83135153
共青团长安大学委员会
2017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