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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渭水校区学生活动场地临时借用申请流程变更的通知
2014-03-13 15:51     (点击: )
为保障我校渭水校区本科生课外活动的有序开展,丰富和规范学生第二课堂,同时保护教学区域环境和避免学生活动与教学活动之间的相互影响,经教务处、校团委、教网中心、后勤集团四家单位共同研究决定:
1.为避免8小时之外教学(自习)课堂与学生活动场地在时间、环境等方面的相互冲突和影响,将学生第二课堂场地使用教室集中放置于相对固定的区域内。
2.校团委作为学生第二课堂具体指导与管理的负责部门,经研究决定自本学期起,学生第二课堂场地使用申请业务由校团委相关科室直接受理及审批。
3.教网中心多媒体保障室、后勤集团校园中心在接到校团委审批后下发的教室临时借用通知单后,按时开放教室及室内多媒体设备。
4.因考虑到学校现有教学资源分布及技术服务保障能力上限等情况,原则上在校区内其他教学区域不再受理针对学生第二课堂相关活动的场地借用申请。
5.校、院级学生党课;《形势与政策》课程、院级大型会议、讲座等不属于以上范畴。
场地申请流程及可用于学生第二课堂活动使用的教室详情见附件:
教务处、校团委、教网中心、后勤集团
2014年3月12日
附件【附件1:长安大学渭水校区学生第二课堂场地使用申请流程及注意事项.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2:长安大学学生第二课堂教室多媒体使用申请单.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3:长安大学学生第二课堂教室临时使用申请单.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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